湖北扬子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8年10月28日,是中国改革开放前期全国六家“合作制”试点单位,湖北省首家“合作制”试点律师事务所。湖北扬子律师事务所的创建,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体制的改革,发展和创新做出了重要贡献。2009年8月,根据新修订的《律师法》的原则,湖北扬子律师事务所整体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。现有高级合伙人10人,专职执业律师22人,律师助理5人,行政辅助人员5人。事务所办公场所总部在青山区,在汉口设立一个工作分部。所内人才结构呈梯状合理布
湖北扬子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8年10月28日,是中国改革开放前期全国六家“合作制”试点单位,湖北省首家“合作制”试点律师事务所。湖北扬子律师事务所的创建,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体制的改革,发展和创新做出了重要贡献。2009年8月,根据新修订的《律师法》的原则,湖北扬子律师事务所整体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。现有高级合伙人10人,专职执业律师22人,律师助理5人,行政辅助人员5人。事务所办公场所总部在青山区,在汉口设立一个工作分部。所内人才结构呈梯状合理布